又有一大批国有大行及股份行遭遇监管罚单!
11月4日,银保监会公布2022年41号-48号罚单。因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债券承销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不同理由,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4家分别被罚500万元、460万元、260万元、150万元,总计达到13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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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各地分行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的行长、副行长,也均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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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贷违规流入房市
经营贷“三查不到位”
“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监管再次出手,国有大行也未能幸免。
首先来看此次处罚金额最高的交通银行,此次遭遇罚单共涉“三宗罪”:一是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二是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基于此,银保监会对交通银行处罚500万元。另外,时任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龚青对该行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予以警告。
招商银行的处罚事由与交通银行类似,也存在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的问题。另外,招商银行还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的情况。对于上述三项问题,招商银行合计被处罚460万元。
据了解,个人经营贷款“三查”即贷前、贷时、贷后三查,银行机构需要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资料审核、贷款发放后执行情况、借款人经营情况等进行综合全面调查。
《2022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73.29万亿元,同比增长8.2%,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7.75万亿元,同比增长1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6万亿元,同比增长6.2%。
不难发现,住户经营性贷款增速明显高于住户贷款增速和个人住房贷款增速。这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可能。
另外,建设银行同样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等问题,被合计处罚260万元。
上述违规事项主要发生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刘江也被银保监会处以警告。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建行深圳分行曾多次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以及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等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例如,今年2月,建行深分即被深圳银保监局处以两笔罚款,分别为170万元、90万元。2020年10月,银保监会更是对建行深分重罚852.70万元,涉及住房租赁贷款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
债券承销被罚150万元
与上述三家银行的处罚事由不同,兴业证券此次招致银保监会出手,是因其债券承销业务违规所致。
由于债券承销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兴业银行被银保监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时任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行长荣益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许捷对该违规事项负有责任,双双被处警告。
债券承销历来是兴业银行的优势业务,在业内素有“债券银行”之名。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兴业银行完成债券承销金额8176.25亿元,银行业内排名第六位,在股份行中排在首位。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关键词: 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