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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亮点!IPO文件造假!两家上市公司被监管重罚 未来或面临因实施重大违法遭强制退市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发布时间: 2022-11-20 09:49:21  责任编辑:cfe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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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晚,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紫晶)分别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泽达易盛因涉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对主要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紫晶因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对主要责任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图】

*ST紫晶、泽达易盛分别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上市均未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事发前有“信号”,曾均被“非标”

《事先告知书》显示,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1亿元。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事先告知书》显示,*ST紫晶长期通过深圳宇维、深圳富宏华、南京叠嘉等单位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17年—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此外,该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两家公司上市以来,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受到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另外,两家公司上市以后均被审计机构出具过“非标”审计报告,随着这些信息持续披露,公司风险逐步被揭示。

上交所对泽达易盛先后发出4份监管函件,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等予以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最新一次是2022年9月,上交所对该公司半年度报告再次发出监管问询函。当时,该公司3名独立董事和1名监事表示对半年报无法保真,在审议中投了弃权票。上交所针对该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毛利率大幅下滑、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资管计划、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付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独立董事及部分监事无法保真意见、关于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商誉减值、股权激励终止、独立董事及部分监事无法保真意见等重点事项发出问询,并要求持续督导机构、年审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泽达易盛于2022年4月30日进行2021年年报披露,因存在部分财务数据无法查清的情况,由审计机构出具了包括“带强调事段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非标报告。

同样,*ST紫晶上市以来,上市首年即2020年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是科创板首家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上交所高度关注“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就重要会计科目、业务模式变化、预付款项变化等进一步问询,分别就该公司2020年年报保留意见、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3次发出问询函。2021年4月以来,对该公司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发出问询函及监管工作函10余份,持续紧盯该公司风险事项,挖掘信息披露疑点。

自该公司2022年2月被证监会立案后,该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划扣、投资者诉讼等风险接连爆发。上交所均在第一时间发函问询,督促该公司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明确监管要求。针对违规担保事项,上交所分别于3月13日、3月17日发出问询函。关于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上交所于3月23日发出问询函。

2022年4月,因该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均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对该公司及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郑穆、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罗铁威、 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钟国裕、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李燕霞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炜予以通报批评。

从严从快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ST紫晶、泽达易盛分别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上市均未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次证监会对两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和上交所对两家公司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彰显了监管机构对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

市场人士指出,科创板设立之初即确立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原则,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制度的包容性决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发行人不能心存侥幸,企图通过财务造假等手段“闯关”。对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监管必然会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强制其退市,这对于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保障科创板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泽达易盛、紫晶存储《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揭示的违法违规事项,上交所将立即启动相应的纪律处分流程。后续,上交所将持续关注行政处罚进展,并将根据处罚结果和退市规则,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流程。针对与泽达易盛进行相关交易的上市公司,上交所已发出《规范运作建议书》,督促公司严肃自查,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交所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注册制改革“三原则”,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关键词: 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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