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个月就有5家券商被北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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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公示了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口头警示、监管关注、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监管措施的情况。
具体包括东吴证券、东北证券、东亚前海、国信证券和东莞证券5家券商。其中,东吴证券、东北证券和国信证券被口头警示,东北证券还被约见谈话,东亚前海和东莞证券则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违规事由方面,东吴证券和东北证券为信息披露违规,东亚前海和国信证券是承销违规,东莞证券则是交易违规。
“信披违规”成券商被北交所警示主因
记者发现,在北交所公示的2022年3月监管措施文件中,东吴证券也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口头警示,同时被口头警示的还有申万宏源和开源证券。
去年12月,太平洋证券作为保荐代表人也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北交所口头警示。同年11月因信披违规被北交所口头警示的券商为国融证券;8月同样原因被北交所口头警示的是中金公司和东北证券。
据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可知,上述提到的申万宏源、开源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东莞证券和东北证券均被评为一档,太平洋证券和国融证券被评为二档,东亚前海、中金公司则被评为四档。
北交所表示,这是北交所设立以来的首次年度评价,客观全面展现了证券公司北交所业务开展情况。
资料显示,该评分包括专业质量得分和合规质量扣分两大板块,每个板块分别下设北交所业务、全国股权系统业务、经纪及综合业务三大板块,具体包括保荐、推荐挂牌、发行并购、持续督导、做市、经纪、综合等多个业务领域。基础分值为100分。
纪律处分标准已开始实施
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于2022年12月30日起发布并施行。(下称《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公开了北交所各市场主体关切的纪律处分量化指标、裁量尺度、适用范围等,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规范运作违规、证券交易违规、其他事项、中介机构违规五个方面。
具体来看中介机构违规的内容:
第四十四条中提到,保荐机构、承销商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北交所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通报批评:
(一)对上市公司达到通报批评标准的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
(二)出具的文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拒不配合本所监管;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承销商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北交所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是,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北交所所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通报批评:
(一)对上市公司达到通报批评标准的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
(二)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财务报告存在虚假,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对重大会计差错或财务报告虚假负有责任;
(三)出具文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拒不配合本所监管;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上述情形,情节严重的,北交所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