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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请启动基金法修改工作”的提案。
她在提案中介绍,自2012年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行业高速、稳健发展,十年增长约13倍,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但同时,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私募股权基金未明确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人职责边界亟待明确;基金法与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协同修改不足;对外借贷与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缺乏。
就此,罗卫建议:进一步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纳入基金法调整范围,为其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在基金法中明确私募股权基金托管人职责边界;在法律层面对该流动性支持机制予以明确,增强基金行业抗风险能力;修改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相关规定,增加基金行业举报奖励及强制调解等规定,完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责和手段措施,确保基金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这三部法律在同类事项的处理上保持一致,构建协调统一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